1、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鼓勵著作權人進行作品著作權登記,并對已登記的作品給予重點保護;
2、作品著作權登記證書是對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可以幫助持有者在訴訟中起到減輕舉證責任的作用;
3、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作品。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權利歸屬證明;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并作者簽字);
6、委托授權書。
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通過轉讓、承受、繼承等繼受取得著作權的權利人。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加急,請聯系我們的客服人員)
1、自然人的作品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
2、作品是合作創作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保護期為軟件首次發表之后50年。
1、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臺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7、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
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10、攝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制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并且借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12、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制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體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